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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崇英 在99年7月後大法遭受迫害時,居委民警到我家來,我一時糊塗,被迫在“不煉法輪功”後簽字,長期以來一直後悔不已。在此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6/936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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