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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石彩雲 我得法前由於自己爭強好勝,搞得身體非常糟糕。1996年得法後,身體無病一身輕,心靈也得到淨化,對名利的執著也淡了許多,生活感到從未有過的輕鬆、愉快。7.20去北京上訪被單位找回後辦了洗腦班,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沒有做到“以法為師”,故自己寫了“保證書”“悔過書”,還替丈夫抄寫了一份“月總結”等。現在回想起來我悔恨萬分,因此我做特此聲明:以前不論在任何環境和場合,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所有空間無所不包、無所遺漏的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靜心多學法、發好正念,加大力度講真象,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8/937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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