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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俊霞 我於2004年3月19日發真像資料,被不明真像的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被警察挾持到派出所,第二天把我轉送到洗腦班。在那�堨早抴c毒誹謗大法,強制洗腦。我在神智不清時被迫寫了“三書”。在此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強化洗腦及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8/937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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