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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遠龍 我是1998年得法。由於對法理解不深,被帶到警局,那時候口頭說了“不煉”,以為這不是真心話就混了過去,甚至還認為這是給人一個方便,因此也把同修的住處告訴了他們。通過學法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這是我邪悟。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做的、所說的背離大法的一切作廢。全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8/937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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