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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琪珍 我在高壓下、在邪惡的迫害下,在洗腦班上所寫、所講、所做的一切不在大法法理上的事情全部聲明作廢、無效。所寫的“四書、五稿”作廢、無效。我“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8/937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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