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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邵芳蘭 我於1997年得法,經過一段時間的修煉,自己的身心都得到了較大的提高。可是在99年7.20江氏集團開始瘋狂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後,惡警每天都到我家�堥茯d看一次,還指使我原工作單位派人到我家�堥茯搡犑琚A整天不讓出大門。強行叫我在他們寫好的東西上簽名,由於我平時修煉不精進,執著心重,在壓力下做了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自己對大法犯下了大罪,心中一直都寢食不安,當時心想自己沒有修煉的機會了。通過後來學習師尊的講法,知道師父並沒有放棄我,還給了像我這樣走過彎路的修煉機會。在此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師父要求的“學好法、講清真像、發正念”這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9/938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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