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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石玉芝 2003年5月中旬,我去散發傳單,把大法的美好與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象告訴給世人,結果被人舉報給派出所,惡警將我抓走。他們在警車上一邊誹謗大法與師父,一邊與縣公安局聯繫,很怕家人去要人,在半路上直接辦了教養2年的手續,並分秒不停的將我送進教養院。在教養院裡他們讓我填寫“悔過表”和“不修大法”的一個表,由於我不會寫字別人代我填了,按了手印後把我送到了一天干18個多小時活的地方,在那�堥�盡了非人的折磨。2004年12月20日提前將我釋放,回家後功友給我送來了師父的新經文,看後淚水不止,追悔莫及。才知道我是順應了邪惡走錯了路。為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彌補我的過錯,我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在今後的正法修煉中加倍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走正自己正法之路,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9/938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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