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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紅霞 我於96年喜得大法,經過修煉,身心收益無以言表,深感大法之偉大神奇,但自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致使停留在自我修煉的框框中而不敢站出來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於是在自私為我、怕心、常人心的作用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悔過書和合同書”。每每想起,痛心疾首,深深懊悔自己所做的一切。今天我終於有機會在這裡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過,說過(包括會上的發言)以及後來被抓後寫過的所謂“認識”等背離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跟隨師父,走正回家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9/938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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