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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黎芸

    在99年7.20大法和師父遭受邪惡的誣蔑和迫害時,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講清真象,散發真像資料,多次被邪惡非法關押,並兩次被非法判勞教共三年。在勞教期間,我在勞教所遭受殘酷折磨,那�堛煽c警從精神和肉體上採用許多卑鄙、惡毒的手段迫害堅定的大法修煉者,比如:惡警強迫我們在寒冷的冬天連續罰站軍姿一個多月,致使我雙腳被凍傷,腫得穿不進鞋;惡警指使、縱容犯人隨意打罵、折磨、侮辱大法弟子;有的被關小間、長時間罰站、罰坐、罰蹲;強迫我們喝水卻不准上廁所;灌高濃度的鹽水;更為殘暴的是,惡警指使犯人和猶大強迫大法弟子盤雙腿然後用繩子捆牢,長時間(有的長達20多個小時)不鬆開,為了不讓他人聽見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痛苦的慘叫聲,就用髒手巾等塞進口中。有許多大法弟子就是因為承受不了這種毫無人性的折磨而被迫妥協,我也是在這種殘酷的折磨下而不情願的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內心萬分痛苦、覺得生不如死,消沉到了極點。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違心所寫、所說、有損於大法、不尊敬師父的一切言行和文字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堅修正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0/93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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