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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秀英 我於2003年3月2日晚貼真像資料,在回家的路上被110綁架至派出所,當晚被抄家,第二天晚12點被強行送至看守所,1個月後被釋放。但幾天後派出所騙我去說有事,再次將我強行送到看守所,並非法判勞教一年,於2003年4月16日被綁架到勞教所。在此期間被強迫洗腦,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並且寫了“三書”,我認識到這是我學法不深、有執著心,被邪惡鑽了空子,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今後決心堅定的走好每一步,加倍彌補,做好三件事。特此聲明:邪惡強迫我寫的“三書”、每天寫的“思想匯報”等一律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0/938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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