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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玉華 2004年11月我到外面講真象,被世人告發,在我回家的路上,被幾個惡警綁架到派出所,當晚送往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在關押期間錄了本人的口供後叫簽字。我不認識字,也沒讀給我聽,我就按了手印。在此,我嚴正聲明:一、口供內容如果有“不煉法輪功”的話,那不是我講出來的,應全盤否定。二、我不該配合邪惡的命令、要求……,根本就不該配合邪惡錄口供、按手印。聲明“手印”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0/938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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