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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蔡朝暉

    在被關押期間,我沒有寫過任何“三書”,堅決予以抵制。但是,由於自己當時學法不深,且心中有執著,故利用人的一面的狡猾思想與610警察“週旋”,並在筆錄上簽字,因為覺得是自己說的,簽也沒錯,夾雜著怕心,和警察不要關係搞得太殭等心,從而在筆錄上簽字,在刑事拘留單上簽字,在取保候審單上簽字,從而配合了邪惡的要求,這些都不符合一個大法修煉者的要求。在出來後還在警察第二次找我時,說過“不弄了”的騙警察的話,做了不該大法弟子做的事,在此一律聲明作廢。洗刷恥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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