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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惠敏 我因修煉法輪功於2002年8月被強制送到“法制學校”洗腦。10月25日至11月5日,在洗腦班使用殘酷的方式威逼、高壓下,我被強迫洗腦。現在我聲明:在這種殘酷威逼、高壓下主意識不清時的接受洗腦,所說、所寫的(包括“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及音像錄製、考試、作業等)一切全部作廢。從新回到正法修煉中來, 聲明“四書”及公開個人資料的“聲明”作廢。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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