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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興彩 我於1996年有幸得大法,當時由於個人學法少,悟性差,在99年7.20大法遭受邪惡非法鎮壓時期,我個人違心的抄寫了當地邪惡提前代大法弟子寫好的所謂“跟××黨走”的保證書,從而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同時我悟到當時雖是違心之舉,但這是非常錯誤的,在此嚴正聲明作廢。今後我要嚴格按照師父講的做好三件事,多學法、煉功、講真象,發正念,做師父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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