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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高雅珍

    2002年3月15日晚11點,派出所的警察突然到我家,煉功帶、大法書被發現後把我到派出所,然後帶到拘留所。第二天警察和兒子找到我,兒子說“我媽不煉了”,我默認了,在警察寫的那張紙上簽了我的名字。這是不符合大法的行為,我做的這一切都是錯的,不能再犯錯。現在嚴正聲明簽字作廢。今後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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