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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高東友

    我68歲。99年12月26日,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在北京拘留三天後,被押回當地,被關押於拘留所15天,後又被關押於派出所和洗腦班數日。我的言行受到強制管制,動一動都必須先報告後請假,出入門必須填上日期和時間,身後還有兩人一直跟蹤。家用電話被監控,住宅地有人24小時輪班監控。家庭被罰款近萬元,我的退休工資和福利費停發,每月只發給我183元生活費。身份證被非法扣留到2003年7月。我在這種恐懼、隔離和高壓下妥協了,做了一個大法學員不該做的。後來,當我頭腦清醒後,立刻意識到自己的言行給大法造成損失的嚴重性,不禁捶胸頓足、痛哭流涕不止,悔恨至極。過了一段時間,我找到直接迫害我的退休辦主任,告訴他“以前我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從這以後,我比較清醒理智,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近一段時間,通過學法我意識到以前只對直接迫害我的人聲明是不全面的、不嚴肅的。在此我特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期間,在強大高壓下和身心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93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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