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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明書琴 我今年50歲,於1997年有幸得法,兩年間身心有明顯的改變。99年7月20日迫害以後,被邪惡非法關押、罰款多次,還強迫我罵老師、罵大法,並且寫了“保證書”,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自己修煉留下了污點,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因此我嚴正聲明自己以前背離大法所說所寫及不該大法弟子所為之事一律作廢。我要加倍彌補,挽回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最後隨師返本歸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939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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