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黨 由於我為私的根本執著沒有去,在看守所裡被迫違心地寫了“悔過書”和“保證書”。但那不是我內心的真實體現。為此,我嚴正聲明在看守所裡違心地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同時義不容辭地做好護法之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9/1228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