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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梁雲英 我是以投信箱的形式講真像而被抓的,於2002年4月24日被送看守所,後被非法判了兩年勞教。當年6月送入勞教所,分配到了一個最苦的大隊勞動,一天十幾個小時的勞動量都動搖不了我堅修大法的決心。然而就在2003年3月,我被調到“專管隊”。在勞教所裡邪惡通過各種方法灌輸它們的那一套,千方百計引導你,將你的思想脫離大法,或從身體上懲罰你,我當時是聽信了一些邪悟者的話,所有才流淚寫了“決裂書,認罪書、認錯書”,之後還寫了“揭批稿”,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解教後,通過和功友的交流,知道了師父不願落下一個弟子的慈悲心。開始學法,我徹底醒悟了。自己在勞教所裡走的這段彎路,都是自己學法不深,基點錯了,邪悟造成的。在師父的點悟及認真學法後深感到,只有認真學法,心中有法,抓緊機會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事,將功補過,抵制邪惡,做一個合格大法弟子。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的這段時間�堙A我所寫的,所說的,及所為一切有損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940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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