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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艷霜 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徹底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徹底清除自身符合舊勢力的東西,堅修大法緊跟師父,徹底否定勞教所的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940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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