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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聖香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江××流氓集團的迫害下,派出所和居委會派人強迫我交了幾本書,師父的法像和法輪圖。派出所的人說法輪功不好的話,我當時就說了一句詆譭大法的話,說了以後我心�堣@直很後悔,很難受,我也一直不敢跟人說。那是我學法不深,對法不理解,接受了舊勢力的安排,我是有罪的。二○○○年居委會要每家每戶簽名不煉法輪功,我不願意簽名,他們出主意要我孫女簽了名。這是邪惡安排下做的,我嚴正聲明以上所說、所寫的背離大法的東西一切作廢。以後嚴格要求自己學好法,按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好,堅修大法心不變,直到法正人間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4/94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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