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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英 我是97年喜得大法的,99年7.20邪惡迫害法輪功時,由於我學法不深、受邪惡警察的欺騙,在洗腦班上說過“不煉了”或寫過“保證”甚麼的,可心�堸礅H大法從不動搖,只是騙邪惡的。現在我驚醒了,那是背離大法,對不起老師的苦度。我堅決聲明:以前說過“不煉了”或簽過甚麼字全部作廢。甚麼魔也干擾不了我,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4/94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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