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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馥 因為我做買賣常去社區辦手續,有人舉報我是煉法輪功的,不允許正常辦。辦事員給我寫過一個“不煉功”的保證書,讓我簽字。這些都是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做的,昨天這個辦事員才把實情告訴我,在此嚴正聲明:我所簽的、別人代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做好正法弟子三件事。緊隨師父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日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4/94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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