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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愛卿 2004年10月22號610邪惡分子,利用便衣特務到我家強行將我抓到洗腦班進行迫害,長達32天。每天邪悟分子往我腦中灌輸誹謗大法的話,侮辱師父的話,放迫害大法弟子的錄像帶動搖我。它們用最惡毒的手段迫害我。在那嚴酷的環境中,絕望中我向邪惡妥協了,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所以我聲明在洗腦班被迫害的一切言行與“保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行為,全部作廢。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是大法救了我,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衷心感謝師父的再次救度,感謝師父給我從新做好的機會。在今後的修煉中,嚴肅認真走好走正自己的修煉道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5/941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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