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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京民
1999年10月的一個早晨,我妻子在公園公開煉功,被四處抓人的警察發現後弄到派出所非法關押。我當時陷在常人事務中,學法不深,不夠清醒,被叫到派出所後完全用人的想法考慮問題,雖然嘴上一直在證實大法,但最後還是按照他們擬好的“保證書”進行了抄錄,並摁了手印,做了一個真修弟子決不該做的事,想起來愧悔萬分。 現嚴正聲明:凡我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文字、摁的手印和說出的不夠純正的話全部作廢!在正法修煉中做一個純正合格的大法弟子,緊隨師尊,助師正法,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0/123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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