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京民

    1999年10月的一個早晨,我妻子在公園公開煉功,被四處抓人的警察發現後弄到派出所非法關押。我當時陷在常人事務中,學法不深,不夠清醒,被叫到派出所後完全用人的想法考慮問題,雖然嘴上一直在證實大法,但最後還是按照他們擬好的“保證書”進行了抄錄,並摁了手印,做了一個真修弟子決不該做的事,想起來愧悔萬分。

    現嚴正聲明:凡我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文字、摁的手印和說出的不夠純正的話全部作廢!在正法修煉中做一個純正合格的大法弟子,緊隨師尊,助師正法,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0/12304.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