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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祥輝 我於97年幸得大法,由於自己不精進,對法理認識不清,再加上自己私心非常大、怕心特別重,導致2000年被拘留後,在派出所寫了“不進京”的保證,回到單位後,又在執著心驅使下,違心的寫了“決裂書”,但是,此後並沒有深刻認識到這種做人都不配的行為,而沒有任何言行表示,以致把邪惡掩蓋了這麼多年,感到很痛心,特此嚴正聲明當時破壞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歸正自己修煉的路,挽回給大法帶來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7/94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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