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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佩蘭 從99年7月20日以後,由於自己當時對大法認識的不深,被邪惡鑽空子,在2001年20日被派出所從家非法抓走,非法勞教一年。回來後在怕心的帶動下做錯事,現聲明在勞教所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及居委會中所有簽字和家屬為我擔保的簽字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心不動,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7/94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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