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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長江 我是1998年3月份得法的。1999年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違心的寫了一份“保證”,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後悔莫及。修煉是一件非常嚴肅的大事,所以我正式宣佈,以前寫的“保證”徹底作廢。今後決心精進實修,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彌補以前的過失和不足,爭取早日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7/94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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