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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福金 我於1998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我堅信大法,堅信師尊,從內心感激師尊,感恩師尊的宏大慈悲。但由於自己學法不精,執著太多,在99年7.20期間,我在單位組織的萬人簽名橫幅上簽了名,並違心的寫了“揭批書”。我深感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後悔至極。現在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精進實修,努力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決不動搖。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8/94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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