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操俊 我於2003年10月14日向世人講真像被公安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判處勞教一年。在勞教期間由於正念不足,被邪惡鑽了空子,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那就是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寫了一個不該寫的。後來儘管清醒了,明白了,我只是向邪惡講“大法好”,“修煉好”,但卻被一種強大的執著支配著,不敢寫聲明所說、所寫作廢。想到這些,我自己都不能原諒自己。但為了維護大法的尊嚴,不被邪惡以及邪惡的舊勢力操控,今天我特此聲明,我在勞教期間背離大法所說、所寫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9/9443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