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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淑芬 我是1998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修煉的過程中,我精神越來越好,隨之身體也越來越輕鬆,真是美極了!可是好景不長,2000年4月29日早上7點20分,由廠兩個人,一男一女帶領兩個警察來到我家將我強行非法綁架挾持到洗腦班迫害,逼迫我寫“不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在兩個包夾每天24小時無休止的糾纏和高壓逼迫下,我含淚違心的寫了“不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回家後我的身心越來越不安,深感有背叛師父和大法之罪行!因此我嚴正聲明在強化洗腦班及殘酷迫害下,說出、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即日起,我決心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9/944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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