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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民英 在1999年、2002年,在邪惡之徒的逼迫下寫過兩次“保證書”。在當時的情況下,動用了常人心,沒有用法來衡量自己,只想著趕快離開那地方(公安局),那�堣ㄛO我呆的地方。過後,這件事情在我心�堣[久不能平靜。又通過學法認識到了偉大的師尊對我們的慈悲苦渡。更加認識到大法是嚴肅的,不能有半點虛假。因此,我特寫嚴正聲明以前向舊勢力邪惡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我加倍彌補以前的過失。堅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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