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新蘭 99年7.20以後,由於受邪惡的干擾和自己的怕心,曾把師父的部份講法材料和在濟南講法錄像帶不知珍惜的交到了單位。總認為自己手裡還留有一套完整的材料,所以在以後的日子裡一直沒認識到這是種錯誤的想法。直到最近在同修的提醒下,才意識到自己這種錯誤想法、行為是對大法嚴重的犯罪!我非常後悔、愧對師父。我只有在今後的日子里加倍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抓緊時間彌補過去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早日圓滿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