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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許今淑 2000年,我2次上訪,被惡警抓回本地拘留所,非法拘留一個月。當時,我想這地方不是我們大法弟子呆的地方,趕快出去才能學法煉功,由於學法不深,沒有在法理上認識上來,只是一心想出去學法修煉,因此,我出來的時候在他們的“協議書”上簽了字。現在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且要加強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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