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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秀雲 我在1999年2月份從天安門廣場被抓回本縣看守所的。我們忍受那些打罵和折磨。由於學法不紮實,心性沒有把握住,所以在壓力和謊言面前,我被迫寫了不煉功了三個字。當時我是這樣想的:口頭說或者是寫不煉功了,可是我的心不動,堅修大法的意志沒有動搖,我是在騙他們,等回家以後我再繼續煉。 回家後,通過不斷學法和同學員切磋,我才真正認識到自己錯了,我現在嚴正聲明:我過去所寫的不煉功或對大法不利的話完全作廢!今後按照煉功人的標準,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3/82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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