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海濱 我今年23歲,98年得法。在正法期間,由於學法不深,在2002年底被非法關押並判刑8年,送至監獄。在此期間.由於怕心和人的觀念被邪惡鑽了空子,說了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與事,並且寫了所謂的“悔過書”。在正法沒有結束之前,師尊慈悲讓弟子從新走入正法進程中來,在此嚴正聲明在看守所與監獄中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