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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敏 在99年5∼6月份的一天晚上9點,派出所給我打來一個電話叫我去一趟,到了派出所給我已經印好的一張紙,叫我在紙上簽字。當時我由於學法不深,就簽了字。回想起來真痛心,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情,特此聲明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心不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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