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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魯鳳蘭 在1999年10月份,看守所找我談話,叫我放棄修煉,因當時學法不深,在筆錄上簽了自己的名字,回想起來那樣做是極端錯誤的。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要堅修大法到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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