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瑞芬 我因在10月份講真像被惡警綁架,在邪惡的迫害下,違心的說了“不再出去寫大法標語”的話,回家後自己認識到是不應該說的,現聲明作廢。今後認真學法,做好三件事,做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