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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翠琳 2000年“十一”期間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押送回單位辦“學習班”25天,後又被送進拘留所關押一個月,最後,若再不寫保證,便再交1萬元進“轉化班”,再不轉化就進勞教所。當時,由於顧慮家人難以承受的精神折磨與經濟負擔,又想不能讓他們再治我了。於是,在他們寫好的文字下面簽了字。現在聲明一切不利於大法的文字與簽名均作廢,加倍彌補,緊跟師父,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23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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