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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家安

    我自從99年7.20邪惡迫害後,被非法勞教三次。我於2003年1月3日在火車上散發真像資料時被非法抓捕至派出所,當時問我住址、姓名,我不說,被扣在鐵凳子上一天一夜後被送到看守所。我堅持絕食,18天後被送往監獄醫院地下室關了27天。後又被送往教養院新收大隊,由於我堅持絕食,在新收大隊只待了兩天,於2003年2月18日被送往教養院。到教養院三天後被強行灌食(其實是鹽水)。由於正念不強,堅持不住開始進食。每天辦強制洗腦班,不讓上床睡覺,叫我蹲著,我堅持不蹲,後讓我坐小板凳全天24小時不准上床休息。前後共折磨我20多天,我堅決不接受洗腦後被送往普教大隊。一年後,在2004年3∼4月期間,教養院搞“攻堅戰”,在3月28日惡警用電棍電我腳心和嘴,由於正念不足而接受洗腦,幹了一個做為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幹的事。現鄭重聲明我在教養院期間所說、所寫的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一律作廢。走好今後的路,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1/94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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