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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盡蘭 我現年54歲,1997年得法。因為散發真像材料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由於平時學法少,正念不足,在邪惡的環境中,在高壓的迫害下符合了邪惡。現在特嚴正聲明:在被抓後及勞教的一年半中,自己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律作廢。今後要認真學法,堅定實修,彌補自己的過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名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1/945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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