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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靈敏 99年7.20我被罰款500元,並寫了一個“保證書、決心書、揭批書、悔過書”,還按個手印,現在嚴正聲明,無論是我自己寫的或別人代寫的統統宣佈作廢。通過修煉我深知法輪功能使人身心健康,師父教我修的是真善忍,教我做一個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正覺,我修真善忍沒有錯,我保證堅決修煉真善忍永不回頭。 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1/945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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