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閆書梅

    我於2002年9月17日被鎮派出所、鄉幹部及縣公安局抓去,在看守所關押了149天,受盡折磨。2002年11月30日夜間,縣公安局又把我們送到勞教所。當天11點左右,把衣服扒光、被褥扯破搜查,讓我們寫“保證”,晚上10點左右進屋8個干警,有2個女干警,就叫我們罵大法,我不肯,她就用拳腳打,打到地上抓住頭拿牌子打,四個干警用2根電棍來電擊,用鐵架子放腳心電,2個小時後,又去打別的學員。第二天周圍一圈人被迫寫“四書”,你不寫別人給你寫,這就是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用的沒人性的慘無人道的手段。還有一次答題是在2003年12月左右,我沒有按照他們說的答,我按正面答了。他們把我叫到西樓打我2個多小時,拳打腳踢,抓住頭髮往臉上打,把他們皮鞋都打壞了。第二天就把西樓銬住我雙手,把鞋、襪子扒光,褲子挽到腿根,兩個干警手裡拿4個電棍,讓我說誹謗大法的話,不說,就用電棍電擊,腿腳都變成黑色,上身電擊的一塊塊都是黑血,把電棍放到脖子後被電打4個小時過去了,還不讓躺,還讓我出工幹活,這就是勞教所幹警對大法弟子用的手段,一邊打一邊說這是國家給他的權力。特此聲明,我寫的“四書”與以前所作所為不符合宇宙法理的全部作廢。我不承認舊勢力強加給的這場迫害。大法弟子是大法造就的生命,是最正的,我就要完成正法賦予我的責任,堅修大法心不動,以法為師,走正自己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94613.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