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俊英 我女兒於2005年元月17日為救度眾生,被邪惡非法綁架。元月18日我去派出所要人,結果給了我一張拘留通知書,被迫簽了名字,這是大錯特錯的。今天我特此聲明:我所說、所寫的背離大法的一切作廢。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9461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