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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慶蓮 我10月22日在上班的路上被非法綁架,帶到公安局被非法審訊,在高壓下由於怕心和執著心放不下,向邪惡寫了“悔過書”,做了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很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開始修煉,我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師父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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