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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焦龍 在12月12日,我被市610、國保支隊、派出所等非法綁架。他們用欺騙的手段,騙知了我的真實姓名、地址。同時,由於正念不強,把和我一起的同修(當時正念走脫)化名說出,做了不符合大法事。我嚴正聲明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強正念,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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