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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鑫鵬 我在沒學法之前,由於家庭當時的反對,電視台的造謠,我媽媽當時由於修大法被非法勞教,我蒙受了欺騙,因此說了誹謗大法的話。現在我聲明以前所說的一切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話全部作廢。我向師父道歉,我現在已經修大法了,我向師父保證,堅修大法心不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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