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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胡桂珍

    在7.20以後的邪惡迫害中,我做錯了以下不該做的事:第一是:7.20迫害開始時,配合邪惡交了老師的一本《轉法輪》和修煉故事。同年參加了單位辦的洗腦班。第二:進京上訪沒有做好。後來被抓回來強制送洗腦班,在洗腦班我只呆了五天就要寫“請假條”回家了(“請假條”不是我寫的,兒子寫的),但我簽了字,又配合邪惡了。第三:在2000年12月底我進京上訪怕被抄家,所以走之前我把貼在牆上的師尊的像和《論語》揭下來,因雙面膠粘得太緊,所以被我撕壞了,沒有辦法只好是燒了。當時我向師父講了非常對不起,同時還燒了一些其他資料。現在想起來真是很難過的,真是太對不起老師,是我沒有學好法,沒有深刻理解法的涵義,怕心太重造成的。現在我聲明在迫害初期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在正法的最後階段,我要遵照師尊的安排切實做好“三件事”,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3/94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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