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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花 2002年3月居民委組長到我家拿一份表,讓每戶簽字(有關法輪功的),當時就把我愛人的名字簽上。我當時學法不深,主意識不清,沒做到救度世人,而起到迫害世人,我現在認識自己做錯了,聲明簽字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3/947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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